(1)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內無不良記錄;(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0%,全年月平均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3)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相關政策。